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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鎮北堤路迴龍宮前路段於6月11日凌晨3時許發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一名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北堤路迴龍宮前,飛速撞毀廟前石墩並波及香爐,導致香爐損毀、石頭飛散一地。而肇事的莊姓駕駛並未留在現場處置,逃之夭夭,以致隨後騎乘普通重機行經該處的張姓駕駛,不慎再碰撞飛散路中的石頭致摔車受傷。金城分局接獲報案後,循線掌握肇事者身份,已通知到案說明,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第3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另依據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發生車禍時務必留在現場或留下彼此聯絡方式,以免受罰甚至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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