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為因應111年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到來及提升學生的法治素養,以杜絕賄選黑手伸入校園,金門地檢署劉主任檢察官特於10月5、18日前進金門大學校區進行「反賄選宣導-防止金錢、暴力介入校園」講座課程,除強調本署查賄、反賄之決心外,更讓學生能認識反賄選的重要性,協助建構正確法治觀念。
金門大學為金門地區的最高學府,學生來自全台各地,而有投票權的學生不在少數,因此被各候選人視為「兵家必爭之地」的大票倉;下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有可能是很多學生的初體驗,為避免思想單純及「首投族」學生落入選舉犯罪中,金門地檢前進校區進行反賄選宣導,更具指標性意義。
課程中,劉主任檢察官說明「為什麼要反賄選?」、並舉例說明「賄選的主要態樣」、提供「反賄選小偏方」及「抓賄五部曲:一接(接近豬仔候選人)、二保(保全相關證據)、三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四訴(檢察官提起公訴)五搞定(起訴領四分之一、有罪判決領四分之一,有罪判決確定,再領其餘獎金) 」,除教導學生如何檢舉賄選外,並鼓勵學生面對賄選時,能勇於檢舉;另外,亦說明買票、賣票之刑責,及運用昔日學生因收5,000元賄款遭查獲之媒體報導,提醒與會學生要有所警惕,務必建立守法觀念,勿因一時失察或貪念而觸法網;活動最後,劉主任檢察官以活潑的有獎徵答方式與學生互動,除教導學生認識樁腳買票行為態樣及因應方式,更再次提醒「買票最高關十年」、「賣票最高關三年」等法律規定,呼籲學生切勿受候選人、樁腳金錢引誘,而以身試法,斷送自身之前途。
學生都知道要反賄選,卻不知道接受賄選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希望透過劉主任檢察官親身傳授反賄理念及賄選相關罪責,讓與會學生吸收到更多反賄選的相關知識並獲得認同,將反賄理念在校園扎根,並進一步思考維護民主選舉的重要性,支持乾淨之選舉文化,落實民主及法治的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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