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K
記者葉建雄/金寧報導
今(4)日下午金寧鄉榜林圓環發生交通事故,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警力前往事故現場處置,並由消防隊協助將機車駕駛送醫救治。
今(4)日下午14時40分許,陳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由林湖路往榜林方向行駛,行經榜林圓環時,與張姓男子所騎乘自林堡路往伯玉路方向前進之普通重型機車發生擦撞,造成張姓男子頭部重創,現場遺留大批血跡,由消防隊送往部立金門醫院做進一步治療,警方對陳姓女子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另張姓男子因傷重無法接受酒測,警方已委由部立金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至於詳細肇事原因由金城分局釐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車輛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如果違反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製單舉發,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提醒用路人,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規則,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留心注意交通號誌及路口狀況,才能確保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
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