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金門縣警察局統計本縣111年1月至112年4月份發生交通事故最多的肇事路段(口) ,依序如下:。
1、金寧鄉榜林圓環,發生交通事故37件。
2、金城鎮金城車站前路段,發生交通事故15件。
3、金寧鄉頂埔下209號前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5件。
4、金寧鄉環島北路1段馬家麵線前路段,發生交通事故13件。
5、金城鎮環島西路與民權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2件。
6、金城鎮民生路54巷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1件。
7、金湖鎮小徑圓環,發生交通事故11件。
8、金城鎮民權路88巷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1件。
9、金城鎮伯玉路1段224巷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0件。
10、金寧鄉伯玉路2段家樂福賣場前路段,發生交通事故10件。
11、金寧鄉埔後127號前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0件。
12、金寧鄉環島北路與林湖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0件。
發生在路口的肇事原因,主要為「未依規定讓車」,包含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行經有停字標字的路口或閃光紅燈號誌的路口,而未停車再開)、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發生在路段的肇事原因,主要「未注意車前狀況」,包含未注意前車的動態、迴車前未注意來往車。次要為「未依規定減速」包含超速行駛、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隨時做停車之準備。
金門縣 警察局表示,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將由警察局各單位持續針對易肇事路段(口)、時段、主要肇因等,規劃交通稽查及防制事故勤務,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並運用現有手持式及移動式測速照相等科技執法設備,機動取締超速違規。
對於年輕機車族群、高齡者等易發生交通事故之高風險族群,除持續推動「護老交通安全專案」維護高齡者用路安全外,並透過各項集會加強宣導交通安全觀念,藉以達到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及減少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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