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烏坵鄉於111年度九合一選舉第11屆鄉長時,曾發生「虛偽陪選」之不法情事(業經本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並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於今(16)日8時至16時進行補選,投票過程未出現爭議,平穩結束。本署於本次補選過程中,積極進行反賄選宣導及查賄制暴工作,並藉此機會與轄內各司法警察單位建構明年大選查賄制暴之溝通網絡。
金門地檢署前於112年8月30日,由周士榆檢察長帶領施家榮主任檢察官(兼113年大選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執行秘書)前往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督導該分局選舉查察業務,並與該分局、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等單位共同召開烏坵鄉鄉長補選之選前查察聯繫會議,會議中先由各與會司法警察單位報告選情,而後由周檢察長針對本次補選之選舉查察重點與有效策略進行說明,並指定施主任檢察官為本署選舉查察聯繫窗口。於會議結束後,由金湖分局警員至烏坵鄉大坵嶼、小坵嶼上張貼反賄選海報及懸掛反賄選標語。
112年8月底適逢檢察機關人員年度調動,本署新到任之1位主任檢察官(即施主任檢察官)與2位檢察官,於此次補選過程中,均與轄內司法警察積極互動,交流偵辦賄選、防制選舉暴力、斷絕境外資金介入、查緝選舉賭盤等各方面之辦案經驗與法律見解,建立合作之默契,以積極備戰明(113)年將舉行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周檢察長特別指出,依「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檢舉總統副總統賄選因而查獲者,檢舉獎金最高新臺幣(下同)1500萬元;檢舉立法委員賄選因而查獲者,檢舉獎金最高1000萬元,本署及司法警察單位將就檢舉人之身分保密,並於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中,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之決心嚴查賄選及其他選舉相關犯罪,以維護選舉之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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