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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金門地檢偵辦收購總統副總統連署書案件問訊3人聲押1人獲准
金門地檢署施家榮主任檢察官、郭宇倢檢察官共同指揮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金湖分局,於民國112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陸續查獲林男、林女、周女等3人,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男等3人均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之對連署人交付賄賂罪(即以金錢收購連署書之行為)嫌疑重大,林男部分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經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經施主任檢察官至羈押審理庭陳述意見,於今(1)日凌晨經該法院裁定羈押;林女、周女部分雖有羈押之原因,但尚無羈押之必要,經郭宇倢檢察官分別命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
金門地檢署周士榆檢察長重申,本署將全力偵辦各類賄選案件,維護乾淨之選風,以確保自由民主制度。民眾如有發現賄選情資,請踴躍向檢警調提出檢舉,檢警調將對檢舉人之身分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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