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
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符合稅額試算服務要申請不適用或變更郵寄地址者,自113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受理申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符合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要申請不適用、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申請變更郵寄地址等,請特別留意國稅局受理申請時間自今(113)年2月15日起至同年3月15日止。
該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要申請上述事項,除可採用書面方式(申請書格式可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綜合所得稅下載使用)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外,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健保卡+註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或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註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辦理線上申請,省時又方便,請多加利用。
該所特別提醒,如納稅人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
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