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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金門警察局金湖分局表示本(12)日上午8時27分左右,蔡姓民眾(男、65年次)駕駛白色休旅車,沿金湖鎮瓊徑路由瓊林往小徑方向行駛,至編號17560路燈桿前路段時,追撞前方同向由王姓民眾(男、89年次)駕駛之黑色自用小客車後再撞路燈,車子翻覆造成蔡民胸部輕微挫傷,送衛福部金門醫院就醫,王民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發現蔡民酒測值1.25超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立法院已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185之3條修法提高罰責,如果餐敘飲酒時,建議多利用「酒後代駕服務」、「指定駕駛」或改搭計程車,以保障安全,避免發生憾事,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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