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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金湖分局表示:(25)日晚間9時58分左右,張姓男子(56歲)駕駛銀色自用小客車,沿金沙鎮環島北路3段由斗門往中蘭方向行駛,至高陽路口時,追撞前方同向停等紅燈由陳姓男子(60歲)駕駛之計程車,造成張男頭部受傷,送衛福部金門醫院就醫後無大礙;另陳男頭部輕微受傷自行就醫。
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發現張男酒測值超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另陳男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有關酒駕部分已提高罰責,如果餐敘飲酒時,建議多利用「酒後代駕服務」、「指定駕駛」或改搭計程車,以保障安全,避免發生憾事,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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