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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113年11月18日11時33分許,一名蔡姓老翁駕駛自用小貨車車上載滿酒糟,沿伯玉路由金寧往金湖方向行駛,行至伯玉路三段與雙瓊路口欲左轉時,疑似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與陳姓男子所騎乘由金湖往金城直行之普通重機,於路口內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毀損,陳姓騎士多處受傷,警消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駕駛人經測試後,雙方均無酒駕情事,相關肇事責任由警方調查中。
金湖分局提醒用路人: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發生在交岔路口的交通事故約占總件數的六成,且「未依規定讓車」為肇事因素之一,駕駛人常因行經路口未留意行車路權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若轉彎車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則依道交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處以新台幣600~1,800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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