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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呂胤甫/綜合報導
金寧鄉伯玉路一段一處鐵皮屋外放置之廢棄鋰電池及電瓶於(14)日晚間19時30分許發生廢棄鋰電池及電瓶起火燃燒,因地點緊鄰汽車美容廠,消防局不敢大意,獲報後立即出動各式救災車輛5輛,消防人員13人前往救災,消防人員到場時,火勢已由附近民眾以滅火器撲滅,消防人員接續將電瓶移至空曠處灑水降溫,防止復燃。
金門縣消防局指出,(14)日19時30分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在金寧鄉伯玉路一段一處鐵皮屋外有廢棄鋰電池及電瓶起火燃燒,現場竄出濃煙及火花,消防局據報後由第一大隊副大隊長戴紹恩率隊前往搶救,出動金寧分隊及金城分隊各式救災車輛5輛及消防人員13名趕赴現場。消防車組抵達現場後,火勢已由對面店家以滅火器撲滅,惟電瓶內部仍有些許濃煙持續冒出,為確保現場安全,消防人員立即將廢棄電瓶移至空曠處,並佈署1條水線進行灑水降溫,以防止復燃,整起案件無人員傷亡,起火原因由火災調查科調查中。
第一大隊大隊長陳叁奇表示,一般鋰電池在正常使用並不會產生爆炸之危險,購買時應認明具有商品安全標章之產品,避免在陽光直射、高溫等環境充電,其周遭亦避免放置可(易)燃物,電池產品若受撞擊、摔碰及敲打後變質不可使用,避免發生異常起火燃燒,並呼籲民眾廢棄電池及電瓶勿隨意堆置,應透過清潔隊、合格電池回收商進行回收,以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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