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蟾蜍(學名:Rhinella marina)為世界百大入侵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1年4月7日已將其公告列入「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為防止民眾飼養、繁殖之海蟾蜍個體不慎逸出野外,引發本土生態浩劫,民眾如有已飼養之個體應於111年6月14日期限前向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完成登記,且不得再行私下繁殖或買賣,違者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指出,依據相關資料,海蟾蜍原產於美洲熱帶地區,壽命長、適應力及繁殖力強,且會捕食小型野生動物,毒腺(耳後腺)大而明顯,會造成捕食牠的肉食性動物中毒死亡,犬貓誤舔(食)亦可能發生致死現象,威脅生態及人畜安全,過去許多國家為防治農作物的害蟲而引入海蟾蜍後,已造成澳洲、菲律賓及日本等多個國家造成生態危害問題。日前南投縣草屯地區疑似因放生或寵物棄養,自110年11月發現野外族群後,截至目前已移除超過1,600餘隻,可見其繁殖力驚人。因此,為自源頭管理,防止飼養的海蟾蜍進入自然生態環境,增加野外移除困難度,農委會已將其公告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予以納管。
金門縣政府表示,有飼養之民眾應於111年6月14日前到網站「林務局自然保育網/下載專區/申請書表」(https://conservation.forest.gov.tw/0000283)中下載申請書,並備妥證明文件(飼主身分證明文件、可供辨識之動物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縣府建設處農林科(082-321254)洽詢及辦理登記,才能繼續飼養或持有,且未來不得再私下繁殖、販售;如果業者或民眾無法繼續飼養,可於登記期限內將持有個體送交縣府建設處處理,千萬不要隨便放生或丟棄野外,以免造成地區生態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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