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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建雄/金湖報導
(1)日下午5時42分左右,蔡姓民眾(女、84年次)駕駛黑色自用小客車,沿金湖鎮黃海路往市港路方向行駛,至新市圓環附近時,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由黃姓民眾(男、52年次)駕駛之黑色自用小客車,黃民汽車又碰撞前方由張姓民眾(男、71年次)駕駛之灰色自用小客車,造成蔡民右手肘挫傷、黃民腹部挫傷及張民背部挫傷,3人傷勢輕微均未送醫。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三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行車應隨時與前車保持適當之安全距離及注意前方車輛動態,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保持距離,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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