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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本(1)日上午8時38分左右,黃姓民眾駕駛黑色自用小客車,沿金湖鎮伯玉路四段往五段方向行駛,至小徑圓環時,與陳姓民眾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由瓊徑路繞行圓環往太武山方向發生碰撞,造成陳民及附載乘客楊民手腳擦挫傷,另黃民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金門縣警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經交岔路口及圓環應減速慢行,並依路權劃分優先順序,環外車應讓環內車先行,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另進入路口均應做好『速度管理』、並做好『減速』、『停』、『讓』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讓車,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裁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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