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金門縣消防局指出,7月12日20時23分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在金城鎮中興路一處民宅騎樓有一輛電動機車起火燃燒,火勢燃燒猛烈,濃煙及火花不斷竄出,由於火災發生地點位於金城鬧區,消防局不敢大意,獲報後立即由第一大隊副大隊長戴紹恩率隊,出動金城及金寧分隊各式救災車輛6輛及消防人員15名趕赴現場,義消分隊長楊俊偉也立即率6名義消到場協助救災,消防人員到場時,民眾已先行使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但因機車電池仍不斷反應並產生高溫,消防人員立即將機車及電池移至空曠處灑水降溫,防止復燃,所幸無人員傷亡,詳細起火原因由本局火調科調查中。
該起火災發生地點位於金城鬧區且為用餐時間,引起眾多民眾圍觀,起火燃燒之電動機車停放處因緊鄰眾多商家,消防車組抵達現場後立即佈署水線,雖民眾已先行使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惟電池仍不斷反應並產生高溫,內部仍有濃煙持續冒出,為確保現場安全,消防人員立即將起火機車移至空曠處,依照搶救應變原則進行大量且連續性的灑水降溫,並嚴密控管後續復燃風險,整起案件無人員傷亡,僅有附近騎樓內廣告招牌因機車燃燒時的高溫與濃煙而遭受波及,機車車主表示,該輛機車車齡約10餘年,過去使用及充電過程並無異狀,起火當天接近傍晚18時,機車依照平時方式充電,未料僅短短2-3個小時就起火燃燒,詳細起火原因由火災調查科調查中。
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陳叁奇提醒民眾,選購具有合格標章之電動機車,並依照說明書登載事項駕駛使用或維護,以防範電動自行車發生火災。充電時應避免在陽光直射、高溫等環境中進行,且周遭應避免放置、囤積可(易)燃物,以防發生起火意外時造成延燒之情形,充電完成時,請拔除充電插頭,以避免當安全裝置故障失效時,發生過充情形而引起火災,電池產品若受撞擊、摔碰及敲打後變質不可使用,以避免發生異常起火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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