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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圓環環內車輛先行 放慢速度確保平安 |
(18)日上午7時40分左右,黃姓民眾(女、75年次)駕駛白色自用小客車,沿金湖鎮伯玉路4段往5段方向行駛,至小徑圓環時,與洪姓民眾(男、46年次)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由瓊徑路社福館往成功方向行駛時發生碰撞,造成洪民右肩胛骨骨折,另黃民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經交岔路口及圓環應減速慢行,並依路權劃分優先順序,環外車應讓環內車先行,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另進入路口均應做好「速度管理」、並做好「減速」、「停」、「讓」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讓車,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裁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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