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本(12)日上午10時40分左右,吳姓男子駕駛銀色自小客車,沿金湖鎮太湖路1段由太武山圓環往新市圓環方向行駛,至公園路口時,追撞前方由何姓男子駕駛之黑色自小客車,黑色自小客車遭受撞擊後衝出右側路面土坡,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吳民頸部受傷、黑色自小客車副駕駛座乘客洪姓女子及後座乘客羅姓女子頭部受傷,另何民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縣警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防衛兼備的好習慣」為車輛安全駕駛五大守則之一,開車上路應集中精神並掌握可能發生之危機,行車應隨時與前車保持適當之安全距離及注意前方車輛動態,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保持距離,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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