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 /綜合報導
(15)日晚上19時37分左右,陳姓民眾(女、69年次)駕駛銀色自小客車,由金湖鎮太湖路一段往太武山方向行駛,至太湖路精武路路口欲左轉精武路,適有周姓民眾(女、49年次)駕駛營小客車(計程車),沿太湖路一段往山外圓環方向直行,雙方於路口發生擦撞,該事故雙方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有關肇事責任警方目前尚在查證中。
據了解小黃計程車為了趕接客在太湖路一段往山外圓環方向直行,雙方於路口發生擦撞,現場 計程車車頭毀零件散落於地,轎車女司車則在車上被嚇傻遭消防人員牽扶出來。幸好雙方並沒有受傷。
金門縣警局金湖分局提醒駕駛人,「防衛兼備的好習慣」為車輛安全駕駛五大守則之一,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依路權劃分優先順序,如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應讓右方車先行。進入路口均應做好「速度管理」、並做好「減速」、「停」、「讓」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讓車,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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