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今年開始實施的國民法官制度已經運作近1年,但仍有許多人對「國民法官」不甚了解。為了普及相關知識,金門地方法院法官林敬展專程接受金馬之聲/太武之春廣播電台主持人丁小東的訪問,透過淺顯易懂的方式回答聽眾提問,以促使更多人瞭解國民法官。
金門地方法院法官林敬展,畢業於臺大法律系財經法學組及臺大法律研究所民事法組,同時在東華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攻讀。他完成了第52期司法官訓練所,先後擔任花蓮縣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委員、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及花蓮地方法院法官。
在專訪過程中,主持人丁小東代表聽眾詢問有關國民法官的問題,林敬展首先闡述「國民法官」的定義,指他們是經過隨機選拔的一群人,參與特定重大刑事案件的審理。這些國民法官全程參與審判,與專業法官共同討論案情,最終一同裁定被告是否有罪、無罪,以及若罪成,刑度的輕重,林敬展進一步解釋,國民法官制度是一個由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和專業法官共同參與的制度,具有多元、透明和對話等特點。
丁小東問到,誰有資格擔任國民法官?林敬展解釋有三大資格條件:需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當地法院轄區居住滿4個月以上,他強調兩大原則是普遍參與(任何中華民國國民皆有機會成為國民法官)和公正審理(國民法官的任命應避免選任具有偏見、歧視、差別待遇或其他不當行為的人),然而,林敬展也提到一些不能擔任國民法官的因素,包括有未結案的法院案件、曾被判處有期徒刑、或在緩起訴期間或期滿後未滿二年等。
丁小東問到,國民法官是如何選拔的呢?林敬展解釋,與樂透只有一次抽籤不同,國民法官的程序包括三輪抽籤:以113年為例,首先由地方政府(初選名冊)抽出375名,接著由地院審核小組(複選名冊)排除消極資格者剩餘330名,最後由地院合議庭進行最終隨機抽選6位正式國民法官及2-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對程序進行個別解說。
對於被選中的人需要上班或上課怎麼辦?林敬展解釋,上班的人可以請公假並領取酬勞,而學校老師或學生則有權拒絕參與。他進一步說明,國民法官一天可領取3000元,若工作時間超過下午6點,每小時可額外獲得500元,還有旅費,以一個案件進行五天為例,如果住在金城鎮,每日酬勞為1萬5000元,交通費為1000元,總計可領取1萬6000元。
而被抽中成為國民法官不強制參與,符合條件者可拒絕,包括年滿70歲、重大受災戶生活重建、需要看護、養育親屬、重大疾病、傷害、心理因素等,對於報復擔心,林敬展指出政府提供保護,不公開個人資料,對於攻擊國民法官的犯罪,刑罰可加重。
林敬展也提醒,面對司法案件時,民眾往往感到困惑,尤其對訴訟程序不熟悉,容易成為詐欺或誤導的對象,一些人可能以拉攏關係、交際應酬或贈禮的方式,讓人誤以為這樣可以在訴訟中獲得更好的處遇,然而,這樣的行為不僅對案件無實際幫助,還可能使人陷入詐欺或不法之中,同時損害了司法的威信與尊嚴。林敬展強調,在訴訟過程中,正確的法律程序至關重要,切勿輕信那些號稱能夠「喬」官司的司法黃牛!瞭解破壞司法信譽的行為,共同努力防止司法黃牛的出現,保護司法的公正與尊嚴,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林敬展指出,司法依據獎勵檢舉破壞司法信譽實施要點,揭發司法不當行為可獲獎金,最高30萬元,只要檢舉符合條件,經法院確定有罪判決後,檢舉人可向第一審法院提出獎金申請,經司法院審核給予不同額度的獎金,此外,法務部提供律師查詢系統,讓大眾可以查詢律師資訊。
林敬展法官透過電台專訪,淺顯易懂地介紹國民法官及宣導防範司法黃牛,想了解更多資訊的民眾,可上司法院網站或金門地方法院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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