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超車不及轎車撞租車 租車撞樹轎車落溝4人送醫,金寧鄉環島北二段近司法大道路口交通事故
金寧鄉環島北二段近司法大道路口於今(20)日13時25分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附載乘客王女,由環島北路二段往金城方向於司法大道路口時跨越分向限制線超車,超車行駛過程中,與同向前車欲左轉由翁姓男子駕駛附載乘客呂男之租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租車撞樹轎車落溝,二輛自小客車車頭毀損,駕駛及乘客等四人現場意識清楚,無明顯外傷,但仍由消防隊送部立金門醫院做進一步檢查,雙方駕駛於現場經警方實施酒測,未有飲酒情形,至於肇事原因由金城分局釐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5款規定,汽車超車時,應「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呼籲駕駛人,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時,不得超車;交叉路口應確實遵守「慢、看、停」原則,多注意禮讓並減速慢行,以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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