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即將在今(111)年6月1日正式上路,因應新法上路可能的衝擊,金門縣警察局長廖高江特別指示所屬應配合警政署運作模式,邀請地方檢察與衛政機關共同成立「跟蹤騷擾案件緊急應變小組」,協助解決第一線員警執法時所遇到的問題,並為被害人提供即時的服務及保護。
未來新法上路後,警察人員將即時介入,如有犯罪嫌疑即得發出告誡書,二年內再有跟騷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檢察官或警察機關亦得依職權聲請保護令,提供被害民眾更完整及時的保障,同時讓施行跟騷行為的涉嫌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即將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明定,以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使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正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是跟騷行為,該法也條列了8種跟蹤騷擾行為樣態,包括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冒用個資等。
金門縣警局也表示,民眾如果遇到跟騷行為,記得要立刻報警,在能力範圍許可下做適度的蒐證,例如用手機拍攝或錄下對方的不當舉動或聲音,或是把傳送的不雅訊息截圖保存下來,交給警方偵辦,警方將嚴格執法,充分保護民眾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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