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金寧鄉環島北路二段紫玄宮前路段,今(9)日10時30分許發生1起交通事故,一名張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自述沿環島北路二段往頂堡方向行駛,至肇事地點在超越前車時與由對向陳姓女子所駕駛沿環島北路二段往盤山方向之自小客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二自小客車損壞無法移動,二位駕駛身體多處挫傷,由消防分隊送金門醫院進一步治療。金城分局現場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均無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釐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2項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呼籲駕駛人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及對向有來車之路段時,不得超車,更不得於前行車右側超車,超車時更要保持50公分以上的安全距離,隨時留意周遭車流狀況,互相禮讓,避免肇生交通事故。/圖金城分局提供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2項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呼籲駕駛人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及對向有來車之路段時,不得超車,更不得於前行車右側超車,超車時更要保持50公分以上的安全距離,隨時留意周遭車流狀況,互相禮讓,避免肇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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