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金沙報導
初三酒駕撞路燈,肇逃酒測達0.89,(24)日下午16時許,有一部藍色自小貨車,由金沙鎮環島北路4段往何埔國小方向行駛,於金沙鎮下塘頭60號前路口,因不明原因自撞路旁07290號燈桿。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惟到場時未發現自小貨車駕駛人,研判駕駛人疑似為肇事逃逸。經警方積極訪查聯繫,車主始到案說明,並經員警對周民實施酒測後,周民酒測值高達0.89超過法定標準連問訊都無法回達;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函請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另汽車駕駛人駕駛車輛肇事,未依規定處置,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2項,裁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金湖分局提醒駕駛人,酒駕為全民公敵、人民所厭惡,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警方除加強路檢取締酒駕外,也再次提醒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果餐敘可能飲酒時,建議多利用「酒後代駕服務」、「指定駕駛」或改搭計程車,以保障安全,避免發生憾事,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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