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金湖報導
(26)日下午16時13分左右,陳姓民眾駕駛黑色自用小客車,沿金湖鎮士校路由金門高職往榕園方向行駛,至太湖二橋路口時,與洪姓民眾駕駛由岔路駛出之營業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兩部車車頭受損,所幸雙方駕駛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有關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金湖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應減速慢行並遵守交通號誌,進入路口應做好『速度管理』、並做好『減速』、『停』、『讓』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讓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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