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青/金寧報導
金門縣觀光處處長李銘培指出,縣府研訂「金門縣觀光景點門票收費辦法」,李銘培率隊拜會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鄭瑞昌,雙方針對觀光景點收費議題進行意見交流,會中達成共識以「使用者付費」為原則,分享彼此在景點收費上碰到的瓶頸及思考可行之調整方案。
金管處處長鄭瑞昌表示,國家公園現階段持續推動收費項目以活動類為主,例如:音樂會、生存遊戲、自行車等活動。若推展景點收費,建議可從停車場車輛收費先行試辦,再擴及至人員 (遊客)收費,循序漸進達成收費目標。另提醒注意民意反饋,使用者付費立意良善,但民眾普遍關注服務品質是否也隨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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