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總署第248號令第十五條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進口中國大陸地區之食品生產企業皆須向中國大陸海關總署申請註冊,且產品內外包裝上需標註「在華註冊編號」或者「所在地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批准註冊編號」。
本縣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021年12月24日取得海關入庫成功,並於同月28日取得大陸海關核予在華註冊編號。後於2022年3月24日經國庫署通知,請金酒公司於4月30日前補提產品原料來源地及非來自日本10縣市聲明,金酒公司立即於4月中旬完成提送,國庫署於111年5月6日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業於同月9日,透過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管道協助傳送予中方。
金酒公司復於111年8月2日再接獲通知,依中國2022年8月1日通聯信函表示,金酒公司申請之「蒸餾酒及其配製酒」註冊文件尚需補正,主因為「產地聲明等檔相關標識及文字不符合要求…等事項」。綜觀此次陸方所提之彙總表內,在3323家企業中,有644家企業屬於新申請、2157家企業屬於未提供材料、148家企業屬於申請變更,金酒公司則是屬於另外374家需補充材料(即補正文件)的其中一家,經查金酒公司至目前為止,在華註冊編號都屬「有效」,尚未受到限制與影響,金酒酒品仍然正常供貨。
本府業已責成相關單位全力協助與中央各部會進行核認資料標識及文字表示內容之溝通,爭取於最快時間完成相關文件資料之補正,亦同步請金酒廈門公司就年度銷售計畫內所需酒品庫存進行備貨檢視,總公司並優先協助協助供貨出口,以滿足下半年度之旺季需求,達成年度營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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