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金城報導
金門縣金寧鄉環島西路二段近金門大學路段(12)日清晨5時許發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由陳姓老翁騎乘普重機車沿環島西路二段往救國團方向行駛。至近金門大學前路段遭同向後方由張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追撞,造成自小客車前車頭及普重機車後車尾嚴重毀損,陳姓駕駛傷重到院前己死亡,警方初步調查張姓駕駛有酒後駕車行為,測得酒測值為0.7MG/L,將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金門地檢署認定被告涉犯酒駕致死和肇事逃逸 而且足認有逃亡和勾串之虞 所以向法院聲押 ,13日上午遭法院裁准羈押。
金城分局表示,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立法院已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185之3條提高刑責修正,最高可處新臺幣三十六萬元罰鍰,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及酒駕再犯之處罰刑責,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醒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駕車行駛於道路應遵守速限,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況,有突發狀況才能及時反應,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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