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112年8月15日4時4分許,警察局勤指中心接獲110報案,指稱有人於金寧鄉某路段遭人開槍打傷,現在金門醫院急診室就醫,請警方派員協助處理。
警方獲報抵達醫院後,發現有3位民眾身體受傷。經調查為翁姓民眾一行人與洪嫌於112年8月15日2時許,在金寧鄉某KTV消費時發生糾紛,進而爆發口角衝突,洪嫌疑撥打電話另請3位友人到場助陣,翁民等人見狀立即搭乘計程車離開KTV,當車行駛至金寧鄉某路段處,即遭洪嫌之陳姓3名友人攔下,陳嫌手持鎮暴槍朝計程後座車內射擊塑膠彈,造成上述3名被害人受傷就醫。
金城分局表示,本案發生後被害人提出傷害告訴,警方立即將相關人等迅速帶案調查,並查扣作案工具鎮暴槍1把及數發塑膠彈送驗,全案依刑法傷害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另警方查扣之鎮暴槍若驗出超過規定動能,將另依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警方提醒民眾勿以暴力手段解決紛爭,對於暴力行為必定從嚴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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