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金門縣警察局統計112年9月份本縣交通事故共計發生141件,其中A1類(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2件、2人死亡,A2類(人員受傷)交通事故88件,共造成108人受傷,A3類(財物損失)交通事故51件。
112年1至9月份交通事故共計發生1,088件,其中A1類交通事故5件、5人死亡,A2類交通事故715件,共造成949人受傷,A3類交通事故270件。與去年同期比較,A1類交通事故增加4件,A2類交通事故增加30件,A3類交通事故增加98件,共增加132件,事故受傷人數增加3人。
經統計112年1至9月本縣易肇事路段,依序如下:
1、金城鎮民權路段(105件、占 9.6%)。
2、金城鎮民生路段(71件、占 6.5%)。
3、金寧鄉伯玉路一段(57件、占5.2%)。
4、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48件、占4.4%)。
5、金城鎮浯江北堤路(43件、占3.9%)。
經統計本縣易肇事路口,依序如下:
1、金寧鄉榜林圓環,發生25件。
2、金城鎮東門圓環,發生17件。
3、金城鎮民生路車站圓環,發生14件。
4、金城鎮民權路與莒光路路口,發生13件。
5、金城鎮民權路與珠浦北路路口,發生10件。
分析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肇事原因如下:
1、「未依規定讓車」457件、占42%,主因為行經無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2、「未注意車前狀況」228件、占21%,包括變換車道疏忽、迴車前未注意來往車輛。
3、「未保持安全距離」108件、占10%,包括汽(機)車在行駛途中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及超車或變換車道時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金門縣警察局表示,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將持續針對易肇事路段、時段、主要肇因等,規劃交通事故防制勤務,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並運用現有手持式及移動式測速照相等科技執法設備,機動取締超速違規。對於機車族、高齡者等易發生交通事故之高風險族群,除持續推動「護老交通安全專案」維護高齡者用路安全外,並透過各項集會加強宣導交通安全觀念,藉以達到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及減少交通事故傷亡。
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