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每年秋時9月至11月初是金門高粱成熟的季節,也是收割高粱粒最佳時節,民眾就會載至金門縣農會收購,就有民眾載運時不甚,高粱穗掉滿地不但損失10幾萬還被警方重罰1萬8千。
金門警方表示:金寧鄉后沙鎮南宮前路段於昨(7)日16時10分許,金城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有高梁掉落於路面,經金寧分駐所派員趕赴現場發現,係蔡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沿瓊安路由安岐往瓊林方向行駛,於后沙鎮南宮前路段因路面上下坡的跳動,貨車(鐵浪板)脫落,導致車上收割好的高梁掉落,所幸未造成經過人員車輛的交通事故,現場除了員警協助指揮引導車流,金寧鄉公所同時派清潔隊員清理現場,駕駛也在現場協助清理路面高梁,現場的情形引起路過民眾的關注。
金城分局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最重可罰1萬8千元,而若因掉落物致人受傷吊扣一年駕照,致人死亡則吊銷駕照。在此呼籲,車輛有貨物上車載運時,應依規定將車上貨物綑綁牢固,千萬不要便宜行事,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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