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是可忍,熟不可忍?」,一再以書面文宣、廣告看板傷害金酒,將司法機關受理提告之動作直接稱為「弊案」,已構成毀損名譽進而影響鄉親投票行為之正確性,尋求連任的金門縣長楊鎮浯今日上午委由競選團隊前往地檢署按鈴控告王經軍違反選罷法,並聲請即時偵查以保全證據。
楊鎮浯競選總部執行長石兆瑉表示,被告王經軍意圖使楊鎮浯不當選,基於以文字、圖畫傳播不實之事之犯意,經由廣發傳單、張貼看板予眾,而使多數人得以觀覽之傳單上,發表、張貼、宣傳載有「金酒天福弊案、涉嫌圖利罪、背信罪、傷害金酒鄉親不容。」,由於已足以影響選民對楊鎮浯品德操守及政治形象,所以只能被迫採取法律動作。告訴人楊鎮浯同時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5條規定,告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辯護人於證據有湮滅、偽造、變造、隱匿或礙難使用之虞時,聲請檢察官於偵查中即時進行搜索、扣押、鑑定、勘驗、訊問證人或其他必要之保全處分。
石兆瑉指出,地檢署受理王經軍提告之動作為法定程序,案件根本還未經過偵查等後續相關動作,怎能直接冠上「弊案」之名?陳福海陣營還刻意在文宣及大型看板上寫上「地檢署已受理告發」等醒目標題,以移花接木之手法來欺騙鄉親、挑戰金門社會道德底線的選舉奧步,實在令人不齒!反而是陳福海曾經收賄被關、貼身秘書洗錢4億等案,才是判決書記載、經過法院認定的鐵證。
石兆瑉也強調,距離11月26日投票日只剩2個禮拜時間,所以期待檢方能即刻採取搜索、扣押、鑑定、勘驗、訊問證人或其他必要之保全處分。石兆瑉同時呼籲鄉親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請勿再透過Line或Facebook(臉書)等社群軟體轉傳相關不實謠言,以免觸法。
陳福海競選辦公室表示:石先生所指係”張冠李戴”,地檢署所受理王經軍先生之案件,係其個人行使公民權之行為,另其所指文宣及戶外大型看板皆係鄉親以個人名義(文宣其看板都親自署名)表達其心聲,與陳福海競選辦公室毫無干係,反而楊鎮浯陣營一直以查無犯罪事實簽結地東北試釀案及陳福海無關且已結案的四億洗錢案,利用網路及黑函抹黑等選舉手段,肆意攻擊陳福海,陳福海競選辦公室呼籲楊鎮浯陣營回歸正面選舉,乾淨選風的君子之爭
王經軍表示,如是不是事實,他就是誣告;如是事實,就請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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