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K
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昨(28)日下午16時7分左右,王姓男子駕駛白色自用小貨車,沿金湖鎮環島南路4段由后園往塔后方向行駛至塔后路口停等紅燈,於綠燈起步左轉時,碰撞對向由徐姓女子騎乘直行之普通重型機車,致徐女手腳擦挫傷送衛福部金門醫院就醫後無大礙,另小貨車駕駛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應減速慢行,並依路權先後順序,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另進入路口應做好「減速」、「停」、「讓」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讓車,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