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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24)日下午4時39分左右,李姓民眾(男、90年次) 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金湖鎮瓊徑路由成功往社福館方向行駛,至小徑圓環時,與前方同向吳姓民眾(男、88年次)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繞行圓環時發生碰撞,造成李民手腳擦挫傷,另吳民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金門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經交岔路口及圓環應減速慢行,並依路權劃分優先順序,環外車應讓環內車先行,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另進入路口均應做好『速度管理』、並做好『減速』、『停』、『讓』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讓車,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裁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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