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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建雄/綜合報導
114年3月10日下午8時08分,陳姓民眾(男、48年次)騎乘普通重機車,由金湖鎮黃海路左轉進入公有零售市場方向行駛,適蘇姓民眾(男、97年次)騎乘普通重機車,沿黃海路往新市圓環方向直行,雙方於公有零售市場前路口發生碰撞,本起事故造成陳姓騎士左鎖骨骨折及蘇姓騎士手腳擦挫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為0,相關肇事責任由警方調查中。

車輛行經路口應慢看停 放慢速度確保行車安全/圖金湖分局提供
金湖分局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應該慢看停,並依照路權優先順序讓車,以確保交通安全、順暢;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直行車進入路口前均應減速慢行,做好隨時停車之準備,如未依規定讓車,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裁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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